中国政治制度史 第五章 明清的政治制度 第十节 明代宗藩制度

  2019-04-09 22:59 

一、明初从封藩到削藩的演变

朱元璋在缔建成明王朝的同时,正式确立了封藩制。所谓封藩制,即将自己的诸子和个别宗室封为藩工,让他们率领精兵分驻全国要塞,建立起由皇权直接控制的军事中心。一方面,用以巩固边防,另一方面,用以削弱诸功臣将领的军权,监视各地的文武官吏,运用强大亲藩为屏卫,确保朱氏皇统的巩固。所以,朱元璋将封藩制度作为强化专制皇权的一个重要措施。

朱元璋共有26 个儿子,除长子朱标早死及幼子朱楠无封地外,其他24子均彼分封王爵,赐予国号。其中,燕、宁、辽、谷、代、晋、庆、秦、肃九王均立国塞上,驻守在东北、北方和西方边疆,"莫不敷险狭,控要害",经常奉命领兵出外作战或巡阅边睡,被称为"塞王"。内地则有齐、鲁、赵、周、沈、伊、唐、郢、楚、湘、蜀、潭、岷诸王分布于江、淮、河、汉、川等地区,"内资夹辅"。可见,封藩制度的建立以及其具体部署乃是朱元璋政治和军事战略构思的产物。

按照当时的规定,在皇帝诸子中,除嫡长子应被立为皇太子外,其余的皇子皆封为亲王;亲王的嫡长子应继承其爵位,其余诸子皆封为郡王,郡王之下又按世系依次封为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奉国中尉的嫡长子仍袭其爵,其余诸子则称为宗室。洪武初年,曾规定每年赐给亲王的岁禄为5 万石,另有大量的庄田、庄佃和奴仆、仪仗、府第等。到洪武末年,才改定亲王岁禄1 万石,郡王2000 石,镇国将军1000 石,辅国将军800 石,奉国将军600 石,镇国中尉400 石,辅国中尉300 石,奉国中尉200 石。这就保证了不论在权势地位上抑或在物质生活上,朱氏皇族都成为凌驾于一切宗族之上的特殊血统。

但是,朱元璋上述部署并不是一项健全的可以世代奉行的制度,它潜藏着酿成严重动乱的危机。在皇权与功臣集团斗争中派生出来的藩王实力集团,一度是极端皇权的重要基础。可是,随着自身实力的扩张,藩王们日益不满足于既得的权力和地位,逐渐向统治集团内部的最高权力--皇权提出挑战。早在朱元璋在位的时期,因太子朱标早死,立标的嫡子允炊为皇太孙,诸藩王对于这样的继承顺序已有不满,一些实力强大的"塞王"对于皇位已有觊觎之心,对允炆极不尊重,"拥兵多不法"。及至元璋去世,允炆继位,两方久已积累的矛盾便急遽激化。一方面,是允炆积极着手"削藩";另一方面,以燕王朱棣为首的藩王集团极力要求维护自己既得的权位,最后爆发了名为"靖难"的大规模内战,其结果是建文帝朱允炆败亡,朱棣篡得皇位,史称明成祖。

地位的转变必然引起观念和政治决策的转变。对于封藩制度已经严重危害到中央皇权统治这一点,朱棣是有切身体会的。尽管他在进行"靖难"战役时,力言是为了"保社稷于几危,拔诸王于困苦",但是,一旦他跻登皇位,便自然集中全力以捍卫最高皇权的利益,势必断然执行朱允炆未完成的削藩政策。

为杜绝潜在的藩王叛乱夺权的危机,他有步骤的采用各种借口以废革诸藩或大幅度削减他们的军力,强迫迁徙"塞王"的封地。力量最强大的宁王朱权首撄其锋,朱棣以计掠其地、并其军,并俘其人,其后强令之内迁南昌。

原封于北疆的谷王朱■、辽王朱植、韩王朱松、沈王朱模也先后被迫撤出原地,改封到靠近腹里的地区,并被迫交出护卫。有些藩王甚至被废为庶人。

朱棣执行强硬的削藩政策,不但反映出明初在朱氏宗室内部极为尖锐复杂的权利冲突,而且还反映出,朱元璋制定的封藩政策虽能有效于一时,但从根本上是与极端皇权相抵触的。

二、明代的"藩禁"和"宗禄"

由藩王掌握过大的政治和军事权力,证明是与空前提高的中央集权体制相冲突的。朱棣强制削藩基本上拔除了此一腹心之患,为彻底杜绝危害,朱棣以后几代皇帝一再加强对宗藩的监视、约束和限制,形成了所谓"藩禁"。

对藩王们禁限的内容愈演愈严,愈演愈密,旨在从各方面加以裁抑和钳制。诸如规定:宗藩不得预兵事,亦不许预政事,所有宗室均不许入仕做官,不许从事工商业;两藩王之间非经奏准不得叙会相见,宗室有出城之禁;藩王就封后非经特许不得还京入朝,不得与封地的官府交往,甚至连与宗藩联姻的也不得被选任当京官;藩王不许自置王府的官吏,亦不得拒绝由朝廷派来的王府官。甚至还规定,宗室生子,必须向朝廷请名,名义上是由皇帝赐名。及其年长,又必须向朝廷请婚选配,不准"擅自婚配"。对王府的建筑格式、规模以及衣冠札仪等均有繁琐的具体规定,不准逾制。为严格约束宗室们遵守以上的规约,更主要的是为了严厉打击居然敢侵犯皇权的人,明朝远在凤阳朱家故乡设立了名为"高墙"的特种监狱,专用以囚禁被认为犯禁的宗藩。在狱的经常有数百人。明代的"藩禁"是中国封建社会历朝历代中最苛细最严酷的。这些被称为"天演贵胄",自诩为"龙子凤孙"的皇族们,实际上只不过是一些被圈养在一城之中的未定罪的囚犯。

广大宗室也是这种"藩禁"的受害者,他们不能从事四民之业,不能施展其才智以对社会作出贡献,除了个别人尚能寄情于文学艺术或医学外,只能形成为一个坐食岁禄的寄生阶层。有些人白头尚不能成家室,有女40 岁尚未能嫁人,而且有时还要受宗人府和地方官的讹诈欺压。

明朝规定给予所有宗室一定的"岁禄"以维持生计,谓之为"宗禄",由于宗室人口日益繁衍,而均仰食于"宗禄",因此,宗禄的开支逐渐成为国家重大的财政危机之一。嘉靖年间,全国岁供北京的粮食每年定额为400万石,但当时应支付各处王府的禄米即达853 万石,竟超出京师供粮的一倍以上。此一纯粹消费的寄生阶层,已经成为社会上难以负荷的重负。再加上有些藩王大量掠夺土地,广建庄田,肆无忌惮地残害百姓,宗藩问题已经成为当时社会一大害。明中叶以后相继爆发的农民起义,往往将斗争的锋芒指向当地的藩王,乃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