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制度史 第五章 明清的政治制度 第八节 科举及文教卫生等制度

  2019-04-08 21:40 

一、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一方面可为当权的统治者延揽一些人材,另一方面,又成为笼络士子的重要手段,起稳定统治的作用。对于广大士子来说,这是取得社会地位和跻进仕宦之道的重要途径,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因此之故,自唐朝以科目取士以来,科举制度便得以确立于中国社会并渐趋完备周密,发展成为存在过1000 余年的具有中国特点的考试结合用人的制度。

明代科举制度是在沿袭唐宋的基础上酌加增删调整而建立的,清代对此几乎全部袭用。

科举制度对于一个新兴的政权也具有重要意义,它既可安定人心,又可将流散在社会的人才收为已用,以适应本政权发展的需要。朱元璋刚即吴王位,吴元年(公元1364 年),即下诏开科取士,制定了科举条格,分文武二科,并颁布了考试场数、考试内容、日期等。满族统治集团在入主中原前十多年,即在皇太极天聪三年(公元1629 年),即考试满、蒙、汉人生员,评定等级,八年又考试举人,对录取者多奖予缎布衣服,免本户摇役丁差,并酌委官职。由此可见,及时开办科举,乃是新兴王朝具有统治策略性的重要决定,它与即将建立的全国性统治和政权建设是密不可分的。

明清的科举考试都分为二级:全国各府、州、县的士子,在未经初级考试录取以前,均称为童生,在本地考试(通称县试)取中的,便可称为生员,俗称秀才。只有已取得生员资格的才能参加每三年举行一次的省级考试(通称乡试)。乡试逢子、午、卯、西年举行,名为大比之年。乡试多于八月初举行(八月初九),而于八月底(八月二十九)放榜,所以通称为"秋阉"。

乡试被录取的便获得了举人的身份,可以参加翌年在首都举行的会试。

会试逢辰、戌、丑、未年份举行,多在二三月间,故通称为"春闱"。会试被录取的还要参加殿试,亦名运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彼取中的人名义上叫做"天子门生",无非是为了加强笼络。殿试中试的被称为进士,进士又分三甲,每甲各分名次先后,一甲三人,一甲第一名通称状元,第二名通称榜眼,第三名通称探花,叫做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叫做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叫做赐同进士出身。所有进士,均按成绩先后被授子一定的官职,确实是学而优则仕。举人中亦多有被授予较低级官职的。

考试的内容以儒学为主,兼及其识见才能。乡试和会试都各考三场:第一场考四书五经等儒学基本著作的义理,第二场考论说、判语、草拟诏诰章表等;第三场考经史及诗赋等。自明中叶以后,发展了一种略仿效宋朝经义,以古人语气撰文,有严格排偶分股的应考文体,叫做八股文。这种八股应制文逐渐成为三场考试的主科,既禁锢思想,又不能真正发现人材。

对于科举制度,应承认它是中国地主阶级在其长期封建统治中行之有效的、对其统治有利的一种考试和用人制度。科举制度确实为地主阶级提供过相当一部分的官僚和知识分子,有些家世贫寒的知识分子确是攀援着科举的道路而上升入统治阶层,甚至成为地主阶级中的著名政治代表人物的。但也应看到,由科举制度形成的当时对人才的培养方法及科举制度对人才的了解,确实是很表面很不健全的。这种不切实用的矛盾很早就被发现了,朱元璋在洪武三年(公元1370 年)下诏举办科举时,曾宣布"非由科举者,毋得为官"①。但科举刚开办。他在洪武六年(公元1373 年),就曾下诏一度停止科举,说"朕设科举,求天下贤才以资任用。今所司多取文词,及试用之,不能措诸行事者甚众。朕以实心求贤,而天下以虚文应之,甚非所以称朕意也,其暂罢天下科举"②。但是,地主阶级并无能力找出另外一套较之科举制度更为有效合用的考取人才的制度,明朝两代的言论,包括一部分原从科举出身的人士的言论,对于科举制度的明显积弊多有论述,但利害相衡,对本身的统治来说它终究是利多于弊,因此这套制度在封建社会晚期仍基本上维持下来了。连朱元璋也不得不在诏停科举九年之后又宣布重开科举。只是到清末,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关系已经有一定的变化,新的科学技术已进入中国的学术和经济领域作为封建社会上层建筑之一的教育和考试制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废除科举才真正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二、文教卫生礼仪等业务部门及其工作制度

明清两代,中央朝廷都设有一些专管文教卫生礼仪等业务的部门,诸如翰林院、詹事府、国子监、钦天监、太医院、太常、光禄、鸿胪等寺及行人司等衙门,这些部门与内阁、六部或有一定的工作联系,但又有自己的专职,或是比较专门的技术业务部门。与军事、政法、人事、监察、财政等负责部门比较,当然不能算是最主要的部门。但是,这并不是说它们在明清时期封建政治制度的完整体系中是可有可无的。因为封建地主阶级要进行统治,单独依靠暴力,单独依靠用军事和法律来进行镇压是不成的,还必须在此之外,兴办某些文教礼乐事业来作为刑政的补充和辅助,某些与藩属往来的外事工作以及传达诏令的专门通讯工作,对于一个已趋成熟的封建大帝国来说,当然是不可或缺的。

对这些部门的职能和作用需要具体的分析。

翰林院和詹事府在名义上都是中央朝廷的学术研究和专门的高级教育机关。当时叫做"文翰清贵之司"。翰林院设有学士、侍读学士、史馆修撰、编撰、编修、检讨等工作人员。职任是根据皇帝的指示编撰各种御用书籍,编纂公布各种历史档案,如研究各种经典,秉承朝廷意图加以注解释义,给皇帝讲解经书,有时代替皇帝起草某些诰诏文件,问答咨询,修实录、圣训、玉牒、上谕、方略等(有时专开某皇帝的实录馆、某战役的方略馆等,但具体工作仍主要由翰林院人员担任),这些都是高级文墨工作。明清科举考试成绩最优秀的一甲三名,照例都先分配到翰林院工作,二三甲中比较年轻有为的,也可经专门考试后入翰林院为庶吉士,接受进一步的培养教育和历练,以备将来补充为比较高级的官僚,故翰林院又被称为"储才之地",这更说明设置翰林院的本意,原非单从文翰考虑。詹事府按照规定是辅导皇子读书的单位,也参与上述工作,设詹事、少詹事、府丞等职官。当时的知识分子,中进士后以得入翰林院、其次是詹事府为贵,因为这是跻入统治高层的重要阶梯之一。

国子监是明清两代的最高学府。明代的国子监分设在北京和南京两地,①② 《明史纪事本末》卷14。

所谓南北二监各设祭酒1 人、司业3 人负责对学生时教育和训导管理;监丞1 人,掌管纠惩不守纪律的学生:五经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各若干人,担任教学和辅导工作。清代国子监的学制与组织,大体沿袭明代,只是不设南监。

国子监是中央一级的学府,它是与各省、府、州、县的官学系统衔接的。

国子监的学生叫监生、是由各地区贡荐而来的,在监期间,享有一定的生活和学习费用。

国子监制订过一套比较严格的学规,有一套较为完备的教学考试制度。

监内设置正义、崇志、广业、修道、诚心、率性等六堂,实际上是六个级别,还规定有计算积分和升堂卒业的办法。只有获得一定积分才能被任用为官吏。明初曾一度重用过监生,但其后即为科举录取人员所代替。明中叶以后以及整个清代,国子监监生入宦做官的出路均不如明初,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收容未第士子的骄枝部门。

钦天监负责观测气象的变化、计算时辰、颁制历法等工作,技术性比较强,所以它的工作人员都是世代传授的,本人及其子孙均不能随便转业。钦天监也是中央朝廷培养天文气象人员的部门,收纳本监的子弟从幼训练。明清两代的钦天监一方面继承了我国自古以来的天文科学技术知识,另一方面,也吸收了一些西洋的天文学成就,两代均有西洋技术人员被吸收入监工作。从技术水平来说,明清时期的天文气象技术是较前有进步的,对当时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了不少有用的知识。但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在钦天监的工作中也仍然保留着不少迷信的成份。如也负担了不少阴阳风水、山陵选地、冠婚择日,以及抢救日月蚀、解释星辰变化灾异样瑞等事务,对自然现象的变化,也经常给予超自然的迷信说明,有时也影响到当时的政治。

太医院是御用的医疗机关,设院使、院判、御医等若干人,并附设药库及制造膏丹丸散的作坊。

明清两代的太医院已有较严密的分科,如大方脉、小方脉、妇科、疮疡、针灸、眼、口齿、接骨、伤寒、咽喉、金旋、按摩、砚由等科。这些科还负责培养专科的医务人员,学医的人必须由医家子弟内挑选。太医院还设有考试制度,业务考试成绩优秀的晋级,三试不及格的便要被淘汰出院。所以当时的太医院是医务人才比较集中的地方,也是一个医学研究机关。现存清代比较完整的太医院验方,以及帝后妃嫔、皇室宫廷人员和某些贵族大臣的病历,是很珍贵的历史和医学业务资料。

太常、光禄、鸿胪及行人司都是礼仪机关。太常寺负责一应祭祀礼仪事务,兼管皇帝的陵墓和各坛(天、地、日、月、先农等坛)的祭拜式仪,还管理全国的僧、道神职人员及主要庙寺等。在当时,这一套都有严格的等级程式,是专门的学问。太常寺在封建社会有它的重要性,因为它职司"天人交通",经常和实际上不存在的天神地祇打交道,竭力从这些方面来论证皇帝是以天子身份来临民治事的,全国人员必须驯服地接受天意的安排。光禄寺主要负责在祭祀及一切报捷盟会、举行各种重要仪式时的宴会筵席工作。

这在当时是比较有油水的肥缺,光禄寺工作的腐败奢费之多,在明清文献中常可看到。鸿胪寺有点像后代的典礼局、礼宾司,负责组织各种朝会仪式,规定品级排站顺序,负责司仪和接待宾客的工作。这三个寺都设有卿和少卿、寺丞等工作人员,还根据需要各设立若干业务性人员。三寺都有自己的章程则例,并在实际工作中与礼部互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