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量器具的基本规定
1.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工作计量器具。
2.计量器具具有准确性、统一性、溯源性、法制性四个特点。
3.衡量计量器具质量和水平的主要指标是它的准确度等级、灵敏度、鉴别率(分辨率)、稳定度、超然性以及动态特性等,这也是合理选用计量器具的重要依据。
4.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包括: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工作计量器具。
(1)计量基准器具:国家计量基准器具,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
(2)计量标准器具: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的、用于检定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
(3)工作计量器具:企业、事业单位进行计量工作时应用的计量器具。
二、计量基准器具和计量标准器具
(一)计量基准器具
1.计量基准器具(简称计量基准,下同)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国家鉴定合格;
(2)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3)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三、计量检定
(二)计量检定的分类
1.按检定的目的和性质分类
计量检定按其检定的目的和性质分为:首次检定、后续检定、使用中检定、周期检定和仲裁检定。
(1)首次检定:对未曾检定过的新计量器具进行的检定。多数计量器具首次检定后还应进行后续检定,也有某些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如竹木直尺,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
(2)后续检定:计量器具首次检定后的检定,包括强制性周期检定、修理后检定、周期检定、有效期内的检定。
(3)使用中检定:控制计量器具使用状态的检定。
(4)周期检定:按时间间隔和规定程序进行的后续检定。
(5)仲裁检定:以裁决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
(三)依法实施计量检定
2.加强管理
建立项目部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台账。按检定性质,项目部的计量器具分为A、B、C三类,计量员在计量检测设备的台账上以加盖A、B、C印章形式标明类别。
A一一为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和用于量值传递的工作计量器具,如:一级平晶、水平仪检具、千分表检具;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例如:兆欧表可测量线路绝缘电阻,照明线路绝缘电阻要求大于0.5MΩ,接地电阻测量仪可测量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共用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Ω。
B——为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及物资管理的周期性检定的计量器具,例如:卡尺可测量轴及孔的直径、塞尺可测量不同深度缝隙的大小、百分表在设备安装找正时可用来测量设备的端面圆跳动和径向圆跳动,还有焊接检验尺、5m以上卷尺、温度计、压力表、万用表等等。
C ——为一次性检定的计量器具,如:钢直尺、木尺、样板等。
四、计量器具的使用管理要求
(二)计量器具使用管理的规定
5.计量检测设备应有明显的“合格”、“禁用”、“封存”等标志标明计量器具所处的状态。
合格:为周检或一次性检定能满足质量检测、检验和试验要求的精度。
禁用:经检定不合格或使用中严重损坏、缺损的。
封存:根据使用频率及生产经营情况,暂停使用的。
7.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1)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内容包括:
1)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性能;
2)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和人员的操作技能;
3)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及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2)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提出计量认证申请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指定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或者被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接受申请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发给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未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不得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有权对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4)已经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需新增检验项目时,应申请单项计量认证。